婚姻生活续存期内借款问题怎么解决

开化律师 2025-02-18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借款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借款是夫妻因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2、非因日常生活所需产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相互拥有家事代理权,所以对于因为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借条是什么时候的,是不是共同债务

相关文章

富阳区看守所地址 永嘉县看守所地址 绍兴市看守所地址 临海市看守所地址 德清县看守所地址 浦东新区看守所地址 黄浦区看守所地址 宝山区看守所地址 崇明区看守所地址 宁海县看守所电话 瓯海区看守所电话 东阳市看守所电话 兰溪市看守所电话 龙泉市看守所电话 静安区看守所电话 杨浦区看守所电话 金山区看守所电话 闵行区看守所电话 奉贤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萧山区律师 宁波江北区律师 宁波镇海区律师 东阳市律师 武义县律师 龙游县律师 玉环市律师 云和县律师 缙云县律师 湖口县律师 常州市律师